(神州法制网:冯明义 赵慧林)今年以来,忻州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巡察办关于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周密部署,多点发力,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巡察期间,忻州市供销社共召开党委(扩大)会议11次,完善相关制度22项。
1、党委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社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袁文斌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社属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整改工作在市社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二是
2、梳理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意见反馈会后,市社党委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共整理出3大类50个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一是根据清单,市社党委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三是建立协同机制,及时向市委巡察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统筹兼顾,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工作各项任务完成。三是坚持与党史专题学习教育相结合,以整改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以党史学习教育促进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4、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财务、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监事会工作等方面的制度,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规范了主任办公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巡察极大地触动了市社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市社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供销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1、抓好整改“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要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抓到底,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要适时“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再次发生;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两大体系”建设。市社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各级供销社改革的精神,以“两个成为”为目标,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前期,对基层的调研已经有了初步结果,市社党委将根据对基层的调研情况,研究制定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3、加快社有企业改革,促进社有企业提质增效。预计到9月底,市社直属8家社有企业将全部整合,市社对本级社有资产、人员等资源统一管理。社有企业完成整合后,短期来看,可以减少企业日常运营开支,可以统筹资金用于解决职工最关心的养老保险金集体部分缴纳问题;长期来看,新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社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为下一步以质换量、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4、全面从严治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社党委、理事会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自觉负责、守责、尽责。
5、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已完善的22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供销社发展的实际和中央、省、市新出台的法规政策,及时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市供销社制度管理体系。下一步,要努力建立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的关键从制度建立转移到制度执行上面,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办,切实发挥制度的指导、规范和激励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