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神州网):“检察官谢谢你,困扰我多年的婚姻登记终于被撤销了。”近日,当事人窦某来到运城市垣曲县人民检察院,激动地向承办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日前,垣曲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帮助当事人彻底解除了存在12年之久的“虚假婚姻”。
虚假身份结婚
离婚遇上麻烦
2008年,窦某在贵州务工期间与当地的“武某”相识,后便将“武某”带回垣曲县毛家镇按照当地民俗举办了婚礼。2010年,“武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户口本,与窦某在某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后二人因感情不和,“武某”便回到了贵州老家,自此音讯全无。窦某欲解除与“武某”的婚姻关系,向垣曲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武某”的身份信息不真实,且窦某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经法院释明后窦某撤回起诉。窦某撤回起诉后,又向某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政局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无权主动撤销,故对窦某的申请未予受理。明知是虚假的婚姻登记,却找不到办法解决,今后的生活怎么办成了窦某的烦心事。
检察尽职履职
化解行政争议
偶然机会了解到检察机关有行政监督职能后,窦某便向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受理该案后,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并制订了“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化解争议”的工作方案。
为查清案件事实,垣曲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婚姻登记是否存在虚假冒名登记开展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先后多次前往某民政局调取了婚姻登记档案等信息材料,前往公安机关调取了窦某与武某的户籍信息,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了解。经过对取得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工作人员可以确定“武某”当年用于婚姻登记的信息系虚假内容。
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垣曲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进行了公开听证,重点围绕民政部门是否应当撤销窦某与武某的婚姻登记展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们一致认为经过检察机关的充分调查核实,足以认定窦某与武某在婚姻登记中使用虚假信息,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认为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部门撤销窦某与武某的婚姻登记。
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某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撤销窦某与武某的婚姻登记,并在日后工作中加大婚姻登记工作的信息审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某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予以采纳,作出撤销窦某与武某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一场持续12年的虚假婚姻关系彻底解除,困扰窦某多年的烦心事得以圆满解决,这起因虚假婚姻登记引起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垣曲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是检察机关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果,也是检察机关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动体现。”(来源:山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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